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2015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
廣州市報名點考生,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5年12月2日公布, 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
考生請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成績查詢專欄”()進行成績查詢。我市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要求,將有關考后復核預審工作通知如下:
二、提交資料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廣州市”報名點的考生,請于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期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現(xiàn)場提交資料。
三、提交資料清單
1. 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 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 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
4. 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nèi),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5.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須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 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7. 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資料提交的期限,我們將按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要求,在2015年12月18日前將此項考試的考生資料上報。同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證書;逾期提交資料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都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12月7日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左右
大綱 / 教材
6月左右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考 試 時 間
10月下旬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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