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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20年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guī)》試題及解析

2021-10-11 10:11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距離2021年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只剩幾天的時間了,在這個時間段建議各位考生多復習歷年試題,這樣能夠幫助考生掌握做題思路,熟悉考試節(jié)奏。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歷年的試題,一起來看看~

10.某企業(yè)發(fā)生一起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事故發(fā)生后,該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擅離職守,未立即組織搶救。根據《安全生產法》,應急管理部門對該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可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的罰款。

A.七十

B.十

C.三十

D.五十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六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并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11.2019年12月,某公司因必要的安全投入不足導致生產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王某任該公司總經理,其2018年、2019年的年收入分別為200萬元、300萬元。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應急管理部門對王某處以罰款的金額應當為( )萬元。

A.80

B.60

C.90

D.120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事故發(fā)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fā)生的,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發(fā)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2)發(fā)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3)發(fā)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4)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12.某省甲市乙縣某化工廠委托該縣某具備資質的運輸公司,將其生產的1噸TNT炸藥,運至該省丙市丁縣某爆破公司。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該爆破公司應向( )申領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

A.甲市公安機關

B.丁縣公安機關

C.乙縣公安機關

D.丙市公安機關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依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收貨單位應向運達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1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是安全生產基本制度,是預防事故隱患的重要措施。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下列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中,可以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審查的是( )。

A.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非危險物品生產的化工建設項目

B.金屬礦山建設項目

C.煙花爆竹儲存建設項目

D.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依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第七條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分別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論證和安全預評價:(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四)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軍工、公路、水運、軌道交通、電力等行業(yè)的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建設項目。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審查,形成書面報告,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14.某建筑施工企業(yè)的注冊地在甲縣,該企業(yè)在乙縣施工過程中發(fā)生腳手線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350萬元。甲縣和乙縣相鄰,都隸屬于丙省丁市。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負責調查該事故的單位是( )。

A.甲縣人民政府

B.丁市人民政府

C.丙省人民政府

D.乙縣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渡a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九條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fā)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1死1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350萬元屬于較大事故。應由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丁市)負責調查。

15.王某是甲化工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該企業(yè)與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張某、李某等多人簽訂了勞動合同。有關部門對甲化工企業(yè)現場檢查時,發(fā)現該企業(yè)與張某、李某等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員工因自身過錯造成工傷的,企業(yè)概不承擔責任"的約定。根據《安全生產法》《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效力及法律責任的說法,錯誤的是( )。

A.關于“員工因自身過錯造成工傷的,企業(yè)概不承擔責任”的約定無效

B.有關部門有權因上述約定對王某進行罰款

C.有關部門無權因上述約定對甲企業(yè)進行罰款

D.甲企業(yè)與張某、李某等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安全生產法律責任?!栋踩a法》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30):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yè)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yè)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對上述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設定的法律責任分別是: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yè)整頓、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吊銷證照、關閉的行政處罰。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或者其他違法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或者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選項C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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