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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降雨引發(fā)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3-09-12 14:34    【  【打印】【我要糾錯】

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云南、貴州。▍^(qū)、市)國土資源廳(局):

  據氣象部門預測,6月3日至7日,長江中下游地區(qū)將有一次明顯降雨天氣過程,局部地區(qū)總降水量可達100-130毫米。我部高度重視降雨引發(fā)地質災害的防范工作,部領導親自作出部署,要求做好應對,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開展防災減災。要在當地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提前部署,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落實防范措施。要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做好群測群防隊伍的組織和動員,將防范工作落實到各危險區(qū)、隱患點。

  二、做好監(jiān)測預報預警。密切關注雨情,通過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向市、縣、鄉(xiāng)鎮(zhèn)、村負責同志、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jiān)測人和危險區(qū)內的群眾發(fā)布預警信息,重點加強偏遠地區(qū)緊急預警信息發(fā)布。

  三、強化巡查排查和臨災避險。進一步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消除防范盲區(qū)。一旦出現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和極端降雨情況,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撤離危險區(qū)內所有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人員,協(xié)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四、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相關。▍^(qū)、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準確及時。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送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國土資源部

責任編輯:莫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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