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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3 16:5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各遠郊區(qū)縣財政局:
為了做好2000年度我市住房資金財務收支決算的編審和財務轉制準備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編報2000年度住房資金財務收支決算報表的函》(財綜函[2000]4號)、《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財綜字[1999]59號)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現就我市2000年度住房資金財務收支決算編審和財務轉制準備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在2000年度住房資金財務收支決算和財務轉制準備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進一步加強住房資金財務收支真實反映一年中本部門的住房資金財務活動,為2001年貫徹執(zhí)行《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做好相關工作。
二、決算報表的種類
1.資產負債表(會01表)
2.利潤表[損益表](會02表)
3.住房資金交存情況表(會04表)
4.2000年度資金管理費用明細表(會08表)
5.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財務收支決算表(城—1表)
6.住房資金財務收支決算表(城—2表)
7.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歸集、使用和管理情況表(城—3表)
8.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基金財務收支決算表(城—4表)
三、決算的編制和審批
1.會01表、會02表、會04表、會08表、城—1表、城—2表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各直屬歸集部門負責編制,市財政局負責審批。遠郊區(qū)縣分中心(指房山、門頭溝、大興、通州、平谷、密云、昌平、懷柔、延慶)報表由所在區(qū)縣財政局審核后上報。
2.城—3表由繳存住房資金單位負責編制;城—4表由所屬行政事業(yè)類單位負責編制。
四、決算的匯總程序和報送時間
各類決算報表均采取逐級匯總的方法,各分中心、各直屬歸集部門負責布置、催交并匯總所屬單位決算報表;市中心負責匯總各分中心、各直屬歸集部門決算報表;
1.會01表、會02表、會04表、會08表、城—1表、城—2表的匯總程序和報送時間
由市中心、城近郊區(qū)分中心及系統分中心負責編制的報表一式三份,各分中心于2001年1月15日前報市中心兩份,市中心匯總后于2月15日前報市財政局經濟建設二處一份(附分中心報表)。
遠郊區(qū)縣分中心負責編制的報表一式四份,于2001年1月10日前報當地區(qū)縣財政局,經所屬財政局審核蓋章后,于2001年1月20日前報送市中心兩份。
2.城—3表、城—4表的匯總程序和報送時間:
編報單位應于2001年2月5日前將所編制的報表報所屬分中心,分中心匯總后于2月底前報市中心兩份(附單位報表一份),經市中心匯總后于3月15日前報市財政局經濟建設二處(附單位及分中心報表)。
財務決算報告應包含編報說明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對以下各項做詳盡的分析和說明:
1.住房公積金、住房基金的歸集、使用情況;
2.各分中心本年人員經費、業(yè)務經費和專項經費的審批和實際開支情況;
3.各分中心本年經費實際發(fā)生數與上年經費實際發(fā)生數進行比較、分析;
4.城—3、城—4表的匯總情況。
以上報表均錄人計算機軟盤隨同報表一起報送到市中心。
五、需要說明的財務問題
1.各分中心、各直屬分部將低值易耗品。待攤費用、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在年終決算前攤人相應費用中。
2.各分中心、各直屬分部將應上繳本系統的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預提費用在年終決算前及時上繳,不需要上繳的沖減相關費用。
3.年終結帳時,將2000年度累計結余人員經費指標、業(yè)務經費指標一次記入資金管理費用,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資金管理費用—人員經費—指標結余
—業(yè)務經費—指標結余
貸:其他應付款—人員經費結余
—業(yè)務經費結余
2001年1月31日前,將“其他應付款—人員經費結余”、“其他應付款—業(yè)務經費結余”上繳市中心,由市中心在劃撥2001年經費時劃還相應分中心。
4.因涉及到新舊財務制度的轉軌,將現有固定資產,原值結轉入自身機構經費帳的“固定資產”科目;將固定資產凈值年末一次提足折舊,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資金管理費用一其他費用一固定資產折舊
貸:累計折舊
計算所得稅時,將年末計入折舊的固定資產凈值的資金管理費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注:2000年12月末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除外)。
5.所得稅的計算
2000年度計算所得稅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結轉所得稅,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結轉后,“所得稅”科目無余額。
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適用稅率為18%;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10萬元(含10萬元)的,適用稅率為27%;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上的,適用稅率為33%。
6.本年利潤“的結轉
年終結帳時,將各收益類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將各成本、費用類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轉帳后,“本年利潤”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反映當年累計實現的利潤,如為借方余額,反映當年累計發(fā)生的虧損。將“本年利潤”科目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結轉后,”本年利潤“科目無余額。
“利潤分配”貸方余額,為2000年度凈利潤,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其他應付款—2000年度凈利潤
2001年1月31日前,做三聯進帳上繳市中心。
“利潤分配”借方余額,為2000年度虧損,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2000年度虧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01年1月31日前,由市中心予以彌補。
7.各分中心、各直屬歸集部門應于2000年1月底前將呆帳、壞帳準備金、購房抵押保障金、利率風險貼補金、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公益金注明資金項目做三聯進帳上繳市中心。
8.為了做好年終決算及財務轉制準備工作,各分中心、各直屬歸集部門須于2000年12月27日停止費用專戶的收付業(yè)務,并將現金送存銀行,12月28日調整所有銀行存款未達帳并結出正確余額,待市中心將2001年一季度費用撥人費用專戶后(暫不記帳),各分中心、各直屬歸集部門應將費用戶結出的余額(不含市中心劃撥資金)劃入住房公積多專戶。
六、做好2000年度工作總結工作
各分中心應于2001年1月底前將2000年度工作總結、2001年度工作計劃報市中心。
請各單位按本通知要求,抓緊做好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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