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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上海市貫徹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實施細則》的通知

2003-11-04 11:29    【  【打印】【我要糾錯】

  滬建標定[2003]第074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執(zhí)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GB50500-2003),根據滬建建[2003]829號《關于貫徹執(zhí)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的通知》的要求,我站制定了《上海市貫徹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實施細則》,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上海市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
二OO三年十一月四日

  上海市貫徹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實施細則

  根據市建委滬建建(2003)829號文件精神,為在本市全面貫徹執(zhí)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3)(以下簡稱《計價規(guī)范》),結合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07號令)以及本市現行工程造價計價管理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必須執(zhí)行《計價規(guī)范》。

  第二條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指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中,按照《計價規(guī)范》要求,由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自主報價,經市場競爭形成工程造價的計價方式。

  第三條    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并同時遵循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工程量清單是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編制標底、投標報價、確定綜合單價、調整工程量、支付工程價款及工程索賠的依據。

  第五條    工程量清單是表現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

  工程量清單計價應包括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完成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的全部費用,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guī)費、稅金。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按照設計圖紙、施工現場條件和《計價規(guī)范》所規(guī)定的統(tǒng)一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進行編制。缺項項目,由市標準定額站結合本市現行預定額進行統(tǒng)一立項補充。尚有新的內容可由編制人相應補充,并報市標準定額站備案,形式參照統(tǒng)一補充項目。

  措施項目清單除《計價規(guī)范》已明確的項目外,還包括:原有公共建筑、樹木、道路、橋梁、管道、電力、通訊等設施保護、改道、遷移等,工程監(jiān)測,工程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研究、檢驗、試驗、技術專利,苗木檢疫,特殊包裝,土壤測定,特殊產品保護,創(chuàng)部、市優(yōu)質工程施工措施,特殊條件下施工措施,保險,港監(jiān)及交通秩序維持及其他影響因素。

  其他項目清單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參照下列內容列項:

  暫定金額項目、指定金額項目、總承包服務費、零星工作項目等。

  其他項目一般按照招標文件中所要求內容確定。

  補充項目在《<計價規(guī)范>與2000預算定額對應比照表》中列出。

  第六條    工程量清單計價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

  綜合單價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單中一個規(guī)定計量單位的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以及報價人的期望利潤。

 。ㄒ唬┤斯べM一般包括:工資總額、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社會保險基金、危險作業(yè)意外傷害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及其他。

 。ǘ┎牧腺M一般包括:材料的原價(供應價)、市內運輸費、損耗等。

 。ㄈC械使用費一般包括:折舊費、大修經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人工費、燃料動力費及其他費用。

 。ㄋ模┕芾碣M一般包括:工資總額、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以及辦公費、差旅費、業(yè)務活動經費、非生產性固定資產使用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包括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工、用具使用費)、稅金(土地、房產、車船、印花稅等)、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點交、場地清理費及其他。建筑、裝飾裝修、市政(含公用管線)、園林建筑等工程管理費以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之和為基數計算。安裝、市政(道路交通管理設施、排水構筑物設備安裝)、園林綠化等工程管理費以人工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ㄎ澹├麧櫧ㄖ、裝飾裝修、市政(含公用管線)、園林建筑等工程以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之和為基數計算。安裝、市政(道路交通管理設施、排水構筑物設備安裝)、園林綠化等工程以人工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第七條    規(guī)費、稅金

 。ㄒ唬┮(guī)費包括:定額編制管理費、工程質量監(jiān)督費等。

  1、定額編制管理費,根據上海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重新核定市建筑工程系統(tǒng)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滬價涉(1992)第298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定額編制管理費的通知》[(1993)價費字26號]、上海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本市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滬價商(2002)第009號、滬財預(2002)024號]等規(guī)定計算。

  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市政(含公用管線)等工程定額編制管理費,以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園林工程定額編制管理費以及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2、工程質量監(jiān)督費,根據上海市建委、計委、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核定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費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滬建建(95)第0580號]、《關于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收費的補充通知》[滬價行(96)第333號]、上海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本市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滬價商(2002)第009號、滬財預(2002)024號]等規(guī)定,以建安工作量(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ǘ┒惤鸢ǎ籂I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稅金以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guī)費之和為基數計算。

  第八條    工程量清單及其計價原則上按《計價規(guī)范》所要求的計價順序格式和內容進行編制。

  第九條    招標工程如設標底,標底應根據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要求、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現行本市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編制。

  招標標底和工程量清單應由具有編制招標文件能力的招標人或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

  第十條    投標報價應根據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要求,擬建工程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施工方案,參照本市現行預算定額及有關規(guī)定或依據企業(yè)定額和市場價格信息進行編制。

  投標報價由投標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

  第十一條    工程量清單的評標定標辦法按市建委相關文件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工程量清單采用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ㄒ唬┕こ塘壳鍐温╉椈蛟O計變更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一方提出,雙方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

  (二)由于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zhí)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一方提出,雙方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

  第十三條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中,由于清單項目中項目特征和工程內容發(fā)生變更,綜合單價可按原中標價,或對變更部分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    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工程審核和工程造價鑒定文件應當由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專用章。

  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由造價工程師或注冊工程師(招標)簽字,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

  第十五條    《計價規(guī)范》相關的軟件開發(fā)和宣貫工作由本站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招投標人違反《計價規(guī)范》強制性標準,按《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標準監(jiān)督規(guī)定》(建設部第81號令)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    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以外的項目可參照本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延伸閱讀: 上海市 國家 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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