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政策法規(guī) > 部門規(guī)章 > 正文

關于做好清欠工作維護農民利益的緊急通知

2004-12-24 11:08    【  【打印】【我要糾錯】

  交公路明電[2004]23號

  各省、自治區(qū)交通廳,北京、天津、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各計劃單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清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國家經濟健康發(fā)展,關系市場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一年多來,各地認真執(zhí)行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按照交通部《關于解決交通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實施方案》(交公路發(fā)[2004]264號)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清欠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目前,全國交通建設領域拖欠的數(shù)量還比較大,由于拖欠引發(fā)的上訪事件仍時有發(fā)生,清欠工作難度大,任務仍然十分艱巨。特別是春節(jié)以前是各類矛盾的多發(fā)期,易發(fā)生群體性事件。為進一步做好交通建設領域的清欠工作,維護好農民利益,保持社會穩(wěn)定,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機構,落實責任

  自開展清欠工作以來,大多數(shù)省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清欠工作及時有效。但仍有少數(shù)地方領導不夠重視,措施不夠有力,清欠進度滯后。因此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shù)卣念I導下,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正確處理好清欠與發(fā)展的關系,樹立“建設是發(fā)展,清欠是為了更好的發(fā)展”的理念。要摸清底數(shù),按投資渠道和隸屬關系,分類統(tǒng)計,掌握本地區(qū)交通建設領域拖欠的詳細情況。要進一步明確拖欠主體,按照“誰管理,誰組織;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分解清欠任務,落實清欠目標。

  二、以清理政府投資工程拖欠為突破口,全面加快交通建設領域清欠進程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以政府投資工程的清欠工作為重點,以政府投資工程的清欠帶動行業(yè)的清欠工作。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在制定年度計劃時,要優(yōu)先安排中央國債和車購稅投資項目的配套資本金;要認真研究,采取措施,解決農村公路建設中的拖欠問題,要合理確定建設規(guī)模,落實配套資金;要加強對地方交通部門清欠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協(xié)調解決省補項目的拖欠問題,在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的前提下,督促地方政府配套資本金及時到位;要加強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項目清欠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通過采取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措施,全面加快交通建設領域清欠進程。

  三、千方百計,切實解決好拖欠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

  解決拖欠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利益是當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2005年春節(jié)將至,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組織專門力量,對拖欠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排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關單位盡快解決拖欠問題,確保在2005年春節(jié)前解決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基本解決2004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讓農民工安心回家過年。要盡快建立拖欠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快速處理方案和重大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確保不因拖欠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造成群體性事件。

  四、不斷總結經驗,建立預防拖欠的長效機制

  各地要不斷摸索和總結清理拖欠、防止新欠的好的作法和經驗,并予以推廣。特別是要緊密結合本地區(qū)實際,積極研究建立從業(yè)單位誠信評價體系,制定加強工程分包、勞務分包的管理制度,實行地方配套資金承諾制和責任追究制。希望各地不斷總結經驗,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逐步建立預防拖欠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拖欠問題。

  各地在2005年1月底前將2004年度開展清欠工作情況報部交通建設項目清欠工作指導辦公室(公路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wǎng)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