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職改辦,市有關部門,省部屬駐邯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fā)[2008]21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8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于11月8日、9日舉行。具體時間及科目如下:
11月8日
上午:9:00——11:00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2:00——4:00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11月9日
上午:9:00——11:00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2:00——4:30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二、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及相關事宜
按照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2]116號)的有關規(guī)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相關事宜: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2008年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報名工作分以下兩個階段進行:
1、網上報名:2008年6月4日至25日,報考人員可登錄河北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將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交主管部門。
2、現場資格審查和交費:2008年6月27日至7月3日(節(jié)假日除外)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信息管理處(218室)進行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的信息確認、收費工作。
對報全科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主管單位應提供本單位報名匯總表(附件1)一份及報考人員報名表和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各一式兩份,并提交報考人員的學歷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
對符合部分科目免試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主管單位應提供本單位報名匯總表(附件1)一份、報考人員報名表和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各一式兩份及免試表(附件2,手工填寫即可)兩份,并提交報考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2002年12月18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
相關要求:
1、由于2008年報名方式對比以往有較大調整,各主管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對個人完成網上報名事宜有困難的報考人員,要做好指導、幫輔工作,保證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工作。
2、審查人要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四、考試收費及教材征訂
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2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12元)。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叢書,各地在組織考生報名時,請將此書訂購事項及辦法告知考生。
出版社名稱:中國農業(yè)出版社
書目:《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農展館北路2號
中國農業(yè)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郵政編碼100026
聯系人姓名、電話:洪兆敏(010)64194907
五、注意事項
1、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3、、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應試人員“入場攝像,電子驗證”制度的通知》(冀人考發(fā)[2006]15號)文件精神,考生應在考前60分鐘,憑準考證和本人長期身份證進行入場攝像,電子驗證。無長期身份證的考生請務必在考試前攜帶單位證明信(粘貼本人近期照片,加蓋騎縫章)、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等有效證件到邯鄲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考試測評處核實,否則不得進場考試。請各單位務必通知到考生。
4、根據人事部3號令的有關規(guī)定,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凡屬嚴重違紀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考試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因提供個人虛假信息,經審核后未能發(fā)放準考證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所交納費用不予退還。(具體?既藛T名單可到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報名室218室查詢)
5、考場嚴禁攜帶手機、尋呼機及一切通訊工具,一經查出,按違紀處理。
6、考前一周憑交費收據領取準考證,不另通知。
附件1:2008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單位報名匯總表(略)
附件2: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略)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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