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8 10: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建筑結構設計時,應根據結構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環(huán)境條件和影響,區(qū)分下列三種設計狀況:
1)持久狀況。在結構使用過程中一定出現,其持續(xù)期很長的狀況,持續(xù)期一般與設計使用年限為同一數量級。
2)短暫狀況。在結構施工和使用過程中出現概率較大,而與設計使用年限相比,持續(xù)期很短的狀況,如施工和維修等。
3)偶然狀況。在結構使用過程中出現概率很小,且持續(xù)期很短的狀況,如火災、爆炸、撞擊等。
對于不同的設計狀況,可采用相應的結構體系、可靠度水準和基本變量等。
。2)建筑結構的三種設計狀況應分別進行下列極限狀態(tài)設計:
1)對三種設計狀況,均應進行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設計。
2)對持久狀況,尚應進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設計。
3)對短暫狀況,可根據需要進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設計。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