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6 14:33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造價控制的措施:加強相關的立法建設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等已相繼出臺,建設部、國家計委早在1995年就頒布了《工程建設監(jiān)理規(guī)定》各省市亦隨即制定并頒布了一些具體的實施辦法,對維護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國仍沒有《工程設計法》,缺乏有力制止造成浪費的低劣質量工程設計的法規(guī),若以法律、法規(guī)的形式推行設計階段的監(jiān)理,無疑會推動整個設計行業(yè)質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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