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7 16:00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在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下,工程資金回收與使用的責任及權力在項目部,各項目部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建立科學的資金預算管理體制,通過預算溝通和協(xié)調資金關系。項目部不得擅自對外籌資,資金的撥付、調配應由集團資金管理部門統(tǒng)一管理。
1、工程項目開工之前,應依據項目工程預算,施工組織設計等原始資料,按照工程項目各項費用支出類別、支出時間、支出數額等,編制項目資金需求預算。為充分籌措,適時投入資金提供基本依據。當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資金需求預算。項目資金需求預算必須經項目部行政辦公會議討論,執(zhí)行情況應向分公司做出報告。各分公司、子公司和集團財務主管總監(jiān)負責資金預算的審查和平衡,然后報資金管理部批準并撥付。
2、工程項目資金使用應嚴格執(zhí)行項目資金需求預算,增強計劃性,減少資金浪費和損失;在保障項目施工正常進行的前提下,追求閑置資金的增值,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努力減少資金的占用,提高資金周轉率和占有率。對主要原材料和各種輔助材料工具用具,要制定合理的控制定額,嚴格掌握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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