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2 16:36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線路經過基巖地區(qū)沖溝時,應調查沖溝的發(fā)展階段,溝深、溝寬和溝的邊坡及地層巖性,巖石風化破碎程度,植被情況,并作出判別,提出立塔的位置。如在巖石較破碎、坡度較陡、植被不發(fā)育地點布設塔基,考慮距沖溝邊不小于20m.如在巖石屬中等風化,坡度較緩,植被發(fā)育的地點,塔基與溝邊距離宜適當縮短。
2.線路經過第四系松散地層時,必須查明沖溝的發(fā)展階段,溝底堆積物的性質、溝深、溝寬和邊坡的坡度、地層巖性(如亞粘土、輕亞粘土、網狀裂隙發(fā)育的粘性土)特征和植被情況等,并應根據調查訪問和塔的類型綜合判定,對平衡階段和衰老階段的沖溝,一般塔基距溝邊不小于30m(特殊塔基除外)。對初始階段、下切階段的沖溝的發(fā)展,應通過調查訪問沖溝的破壞情況及其危害程度,結合上述條件進行綜合評價。條件許可時,線路應盡量避開或跨過沖溝地段,選擇有利的地形、地貌和地層巖性,在距溝邊緣較遠處立塔為宜,并提出對塔基和溝的邊坡采取防護措施的要求。
3.當線路經過黃土地區(qū)沖溝時,應查清地層巖性、地貌特征以及搜集有關該地區(qū)的沖溝分布密度、發(fā)展速度、危害程度和整治措施,調查沖溝在暴雨情況下的破壞速度和對有關建筑物及樹木的破壞情況,并結合沖溝的寬度、深度、溝底的形態(tài)、斜坡的坡度和植被等因素綜合作出判別,為塔基的穩(wěn)定性提出塔位對溝邊距離的要求。一般對沖溝已發(fā)展至平衡階段、衰老階段,在塔基距溝邊不小于40m處可考慮立塔。
對于初始階段、下切階段且分布很密的沖溝,又無法選擇塔基穩(wěn)定的位置時,應建議線路部分改線避開該地段。如確實無法改變路徑方案時,則應采取有效防護或整治措施,以確保塔基穩(wěn)定可靠。
4.線路經過沖溝的向源侵蝕地段時,嚴禁在沿向源侵蝕方向的沖溝可能延伸范圍內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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