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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8 17:17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工作場所均應設置正常照明。
2.工作場所下列情況應設置應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xù)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
3)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
3.大面積場所宜設置值班照明。
4.有警戒任務的場所,應根據(jù)警戒范圍的要求設置警衛(wèi)照明。
5.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上,應根據(jù)航行要求設置障礙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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