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 15:39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時,應有防護設施,窗外有陽臺或平臺時可不受此限制。窗臺的凈高度或防護欄桿的高度均應從可踏面起算,保證凈高0.90m。
2、底層外窗和陽臺門、下沿低于2m且緊鄰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門,應采取防衛(wèi)措施。
3、面臨走廊或凹口的窗,應避免視線干擾。向走廊開啟的窗扇不應妨礙交通。
4、住宅戶門應采用安全防衛(wèi)門。向外開啟的戶門不應妨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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