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14:21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非承重墻體宜優(yōu)先采用輕質墻體材料;采用砌體墻時,應采取措施減少對主體結構的不利影響,并應設置拉結筋、水平系梁、圈梁、構造柱等與主體結構可靠拉結。
2、剛性非承重墻體的布置,應避免使結構形成剛度和強度分布上的突變;當圍護墻非對稱均勻布置時,應考慮質量和剛度的差異對主體結構抗震不利的影響。
3、墻體與主體結構應有可靠的拉結,應能適應主體結構不同方向的層間位移;8、9度時應具有滿足層間變位的變形能力,與懸挑構件相連接時,尚應具有滿足節(jié)點轉動引起的豎向變形的能力。
4、外墻板的連接件應具有足夠的延性和適當的轉動能力,宜滿足在設防地震下主體結構層間變形的要求。
5、砌體女兒墻在人流出入口和通道處應與主體結構錨固;非出入口無錨固的女兒墻高度,6~8度時不宜超過0.5m,9度時應有錨固。防震縫處女兒墻應留有足夠的寬度,縫兩側的自由端應予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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