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人考辦函〔2011〕2號
關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禪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3號)精神,現將我市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全省實行網上報名。凡在廣東省參加考試的,均須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并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等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7日9:00-4月1日17:00.在上述時間區(qū)間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開通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24小時不間斷接受考生網上預報名,該預報名須經過網上填表和照片上傳(近期彩色證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20K)等步驟。市直和各區(qū)的考生在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后,須按工作屬地原則再進入佛山市直或各區(qū)報名點進行報名。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報名確認”:佛山市報名確認時間定于2011年3月28日至4月1日。
3、“報名確認”地點:按工作屬地原則,各區(qū)報名確認地點在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見附件),市直單位報名確認地點在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上午8:30-12:00時,下午2:00-5:30時,地址:禪城區(qū)惠景城綠景一路26號三樓,聯系電話:83874123)。市直和各區(qū)考生或單位(集體報名)持規(guī)定要求的“報考材料”到上述地點進行“報名確認”,完成報名手續(xù)。
4、各區(qū)必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工作,并將有關報名材料報送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ǘ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的要求見附件。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1日 | 上午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2:00-4: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6月12日 | 上午9:00-11:00 |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
下午2:00-4: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
三、考試方式
。ㄒ唬┩恋氐怯洿砣寺殬I(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成績不予滾動)。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ㄒ唬┛紙鲈O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荚嚨脑敿毜刂穼⒃跍士甲C上標明。
。ǘ士甲C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屆時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赴考,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ㄈ┦召M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區(qū)將考務費上繳市財政專戶(單位名稱:代理佛山市財政非稅收入專戶,銀行賬號:2013021011932130030,開戶銀行:工行佛山分行營業(yè)部)。
。ㄋ模﹨⒖加脮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叢書,由中國農業(yè)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農展館北路2號;單位:中國農業(yè)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郵政編碼:100026;聯系人姓名、電話:姚佳(010)59194907.
附件:
1、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2、各區(qū)報名確認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ㄒ唬┚邆湎铝袟l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6月10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yè)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專業(yè)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資格證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各區(qū)報名確認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
報名點 | 地 址 | 聯系電話 |
市直 禪城 | 禪城區(qū)綠景一路26號三樓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83874123 |
南海 | 桂城勞動廣場側南海區(qū)人才服務中心 | 86263491 |
順德 |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務中心東座四樓14號窗口 | 22835831 |
三水 | 西南街道康樂路8號三水區(qū)人社局四樓 | 87733387 |
高明 | 荷城街道蓮花路25號高明區(qū)人社局 | 8866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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