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zhèn)(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佛人考辦函〔2011〕2號)精神,現將我區(qū)有關報名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及報名確認。
。ㄒ唬┚W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3月7日9∶00-4月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http://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ǘ┙毁M及報名確認
我區(qū)報名點定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為受理考生 “報名確認”時間。我區(qū)的考生或單位持附件要求的報考材料到我區(qū)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完成報名手續(xù)。地址:順德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務中心東座四樓14號窗口,順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聯系電話:22835831.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6月11日 | 上午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2∶00-4∶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6月12日 | 上午9∶00-11∶00 | 地籍調查 |
下午2∶00-4∶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三、考試方式
。ㄒ唬┩恋氐怯洿砣寺殬I(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成績不予滾動)。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
。ㄋ模┛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ㄒ唬┛紙鲈O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荚嚨脑敿毜刂穼⒃跍士甲C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http://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ㄋ模﹨⒖加脮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叢書,由中國農業(yè)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農展館北路2號;單位:中國農業(yè)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郵政編碼: 100026;聯系人姓名、電話:姚佳 (010) 59194907.
附件: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佛山市順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ㄒ唬┚邆湎铝袟l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6月10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yè)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專業(yè)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ㄒ唬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資格證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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