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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不予注冊相關規(guī)定

2011-03-09 14:33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不予注冊條件:

 ?。ㄒ唬┎痪哂型耆袷滦袨槟芰Φ?;

 ?。ǘ┥暾堅趦蓚€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ㄈ┪催_到注冊建造師繼續(xù)教育要求的;

 ?。ㄋ模┦艿叫淌绿幜P,刑事處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

  (五)因執(zhí)業(yè)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六)因前項規(guī)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ㄆ撸┍坏蹁N注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ò耍┰谏暾堊灾涨?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fā)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注冊單位要求的;

  (十)年齡超過65周歲的;

 ?。ㄊ唬┓?、法規(guī)規(guī)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法律責任:

  根據(jù)《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三條)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并給予警告,申請人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相關鏈接: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

 

報考指南

二級建造師_報考指南
  • 大綱 / 教材

    2024年9月

  • 報 名 時 間

    預計2025年2月

  •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內

  • 考 試 時 間

    預計2025年6月初

  • 考 試 成 績

    7月19日起陸續(xù)查詢

  • 合格證領取

    查分后2-3個月陸續(xù)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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