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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8 14:0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3. 采購人承擔行政法律責任方式
F.政府采購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1. 串通投標罪
2. 采購人受賄罪
3. 采購人中直接負責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受賄罪
4. 侵犯商業(yè)秘密罪
5. 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6. 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
8.3.2 供應商的法律責任
E.供應商的民事法律責任
中標、成交無效,承擔賠償責任
1. 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xié)商談判的;拒絕有關部門監(jiān)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中標、成交無效。
供應商不得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或者成交的,中標、成交無效。
2. 政府采購當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七條違法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并應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guī)定承擔民事責任。
F.供應商的行政法律責任
1)供應商的行政法律責任有
A.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
B.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C.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D.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E.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xié)商談判的;
F.拒絕有關部門監(jiān)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G.供應商的刑事法律責任
承擔偽造公文罪和毀滅公文罪;串通投標罪;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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