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9 10:56 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印發(fā)《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的通知
建質[2010]109號
各省、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直轄市建設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修訂后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印發(fā)給你們,請嚴格按照要求開展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2006年9月印發(fā)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建質[2006]220號)同時廢止。
各地在審查工作中發(fā)現的有關問題,請及時告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管司和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委員會。
聯系電話: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管司
趙磊010-58933376
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戴國瑩010-64517448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下載: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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