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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0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26日至6月28日

2010-05-26 14:59  來源:成都人事考試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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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摘要 
報名時間:5月26日至6月28日交費時間:5月26日至2010年6月28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準 考 證:10月11日至10月15日
確認時間:5月26日至2010年6月28日考試時間:10月16日至17日


  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qū)(市)縣人事(人事勞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駐蓉單位人事處(科):

  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建設廳《關于做好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川人辦發(fā)[2010]241號)要求,受市職改辦委托,為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考試時間及科目

  報名時間:2010年5月26日至6月28日

  網上打印準考證: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為2010年10月16-17日。

  10月16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7日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2010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四個科目,其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此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二、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按照原人事部國人部發(fā)[2005]9號、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文件規(guī)定,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的居民,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三、報名程序

  2010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報名手續(xù)的方式。

  1. 報考者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后,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上傳相片,相片為報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規(guī)格為寬102像素,高126像素。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按要求重新上傳。

  2、通過相片質量審查合格的考生,在網上如實、準確填寫《2010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上所列的各項內容。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模式,檔案號是成績滾動管理的依據。非2010年新參考人員請核對檔案號,檔案號如填寫有誤,將無法滾動管理往年的考試成績,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于2010年5月26日至2010年6月28日自行打印本人在網上所填報的《2010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初審并加蓋公章后攜本人學歷證明、學位證書、相關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成都市房地產經營管理處(地址:成都市西華門街32號,房產辦證大廳3樓309室,電話:86280431)進行資格審查并簽字和加蓋公章。資格審查人員須在《2010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做到誰審查、誰負責。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持上述資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繳費并辦理考試報名確認手續(xù)。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咨詢電話:028-86150248。

  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xié)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3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和《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的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92元收取??忌Y格復審通過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報名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其他事項

  考生憑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荚嚂r,考生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場統(tǒng)一發(fā)放、回收,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不得帶入考座,違者按違紀處理。

  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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