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解釋與答疑(一)
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3(以下簡稱“計價規(guī)范”)將于7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為保證“計價規(guī)范”的順利施行,幫助各有關單位專業(yè)人員理解并正確執(zhí)行規(guī)范,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有關專家,就“計價規(guī)范”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釋與答疑。本站將陸續(xù)進行轉載,本期為正文部分解釋與答疑。
1、總承包服務費具體包括什么費用???
答:按《計價規(guī)范》2.0.6條及參閱“宣貫輔導教材”第3.4.1頁。
2、對于預留金,若發(fā)生的工程量變更超過預留金額,是否調整?
答:預留金屬于招標人預留工程變更的費用,與投標人無關。參閱“宣貫輔導教材”4.0.6條。
3、計價規(guī)范中,將模板費用列入措施項目費中。宣貫資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頁把模板費用列入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中。
答:以《計價規(guī)范》的正文為準。
4、在工程量清單中,3.4.2“為了準確地計價,零星工作項目表中應詳細列出人工、材料、機械名稱和相應數量”,這怎么實現?
答:招標人視工程情況在零星工作項目計價表中列出有關內容,并標明暫定數量,這是招標人對未來可能發(fā)生的工程量清單項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項目的預測。投標人根據表中內容響應報價,這里的“單價”是綜合單價的概念,應考慮管理費、利潤、風險等;招標人沒有列出,而實際工作中出現了工程量清單項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項目,可按合同規(guī)定或按規(guī)范4.0.9條工程量變更進行調整。
5、在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措施費以項做為計量單位,以元計價。請問:當實際工程量發(fā)生變化后,結算時措施費用是否可跟著進行調整?還是有個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發(fā)生變化,則模板、腳手架及至規(guī)范、稅金都隨變動。如可調,則原先措施報價失去意義,變成了暫定價。(因為工程量清單是固定單價,而這種變化是每個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調則與實際情況不符。
答:按合同約定。
6、投標人未填報單價的項目,工程量變更減少或實際工程量與發(fā)布量不同時,如何調整?填表須知第3條與本問題的關系?
答:投標人未填報單價的項目,視為其費用已包含在其他項目中,與填表須知第3條相同。若工程量變更增減或實際量與招標清單量不同時,按《計價規(guī)范》4.0.9條規(guī)定或按合同約定處理。
7、什么是規(guī)費?規(guī)費一般有哪些?
答:規(guī)費是指國家及地方政府規(guī)定必須交納的費用,包括工程排污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等。
8、計價表格之“措施項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項目填表計量單位為“項”,數量為“1”,問:招標人可否在文件中自行設計一個“附表”,要求投標人作詳細分析(如外架子、內架子、滿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綜合單價各是多少)?
答: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有關的措施項目按“措施項目分析表”進行分析,一般按《計價規(guī)范》所列表格執(zhí)行即可。需要補充表格的,可參閱“宣貫輔導教材”4.0.3條,由各省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統(tǒng)一制定。??
9、有招標代理資質的咨詢單位,能否編制工程量清單?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107號)《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的第九條“招標標底和工程量清單由具有編制招標文件能力的招標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招標代理機構編制”?!队媰r規(guī)范》第3.1.1條所指“中介機構”與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計價?是否放入投標報價中,還是放入其他費中的招標人部分?
答:甲方供料應計入投標報價中,并在綜合單價中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