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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11:58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投標爭議的行政復議,是指招標投標的民事主體認為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gòu)的行政行為違法,向行政機關提出要求重新處理的一種制度。
(1)招標投標爭議行政復議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提出招標投標爭議行政復議的申請人,有可能是招標人、投標人,也有可能是被處罰的相關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2)招標投標爭議行政復議申請的提出和管轄
行政復議的申請人認為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gòu)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3)招標投標爭議行政復議的受理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nèi)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guī)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除上述情況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gòu)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4)招標投標爭議行政復議的決定
對于招標投標爭議的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在對爭議進行審查的基礎上作出決定。
1)行政復議的審查形式。
2)行政復議申請的送達和被申請人的答復。
3)行政復議審查的時限。
4)行政復議決定的作出。
5)行政復議的生效和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jīng)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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