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 10:39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5年招標師考試最新版《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知識點
行政許可的撤銷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撤銷行政許可使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②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此時,被許可人基于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
依照① 、②規(guī)定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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