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4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要求
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了《關于做好2024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具體詳情如下:
2024年咨詢工程師報考重要信息提示 | |
考試時間 | 4月13、14日 |
報名時間 | 2月21日—29日 |
報名網(wǎng)站 | 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 |
網(wǎng)上繳費時間 | 2月26日—3月5日 |
收費標準 | 客觀題130元、主觀題150元 |
準考證打印 | 考前一周 |
資格審核 | 告知承諾制,部分考生需現(xiàn)場人工核查 |
考務文件:吉林關于做好2024年度咨詢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現(xiàn)場人工核查時間:2024年2月26日—3月1日
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資格考試報名表等原件到資格審核部門(見附件4)進行現(xiàn)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5.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
告知承諾制政策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shù)據(jù)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2025年2月
大綱 / 教材
2024年11月29日發(fā)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一周
考 試 時 間
預計4月12日、13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
合格證領取
成績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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