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咨詢工程師組織與管理第五章:材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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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共分為《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宏觀經濟政策與發(fā)展規(guī)劃》和《現(xiàn)代咨詢方法與實務》四個科目。
下面是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的第五章考點:材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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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范圍
賣方應根據(jù)供貨要求、中標材料質量標準的詳細描述、相關服務計劃等合同文件的約定向買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關服務。
相關服務指在質量保證期屆滿前賣方提供的與合同材料有關的輔助服務,包括簡單加工、解決合同材料存在的質量問題,以及為買方檢驗、使用和修補合同材料進行的技術指導、培訓、協(xié)助等。
(二)合同價格
合同協(xié)議書中載明的簽約合同價包括賣方為完成合同全部義務應承擔的一切成本、費用和支出以及賣方的合理利潤。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供貨周期不超過12個月的簽約合同價為固定價格。供貨周期超過12個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時材料價格變化超過合同約定的幅度的,雙方應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調整方法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三)交貨條款
同前。
(四)質量保證期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材料的質量保證期自合同材料驗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驗收證書或進度款支付函簽署之日起12個月止(以先到的為準)。
質量保證期屆滿且賣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質量保證期內義務后,買方應在7日內向賣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質量保證期屆滿證書。
以上就是今天的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的第五章考點分享。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將于2019年4月13日、14日舉行,在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前,建設工程教育網將持續(xù)為大家分享一些高分備考經驗以及備考純干貨。更多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備考資料,盡在建設工程教育網咨詢工程師欄目!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2025年2月
大綱 / 教材
2024年11月29日發(fā)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一周
考 試 時 間
預計4月12日、13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
合格證領取
成績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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