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政策法規(guī) > 失效法規(guī) > 正文

江蘇省城市綠化保護暫行條例

2013-10-11 10:49    【  【打印】【我要糾錯】

  第一條 城市綠化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城市的重要標志。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試行)》和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綠化城市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城市綠化工作的領導,組織群眾開展義務植樹活動,在一切可以綠化的地方,按照規(guī)劃,種上樹木花草,努力擴大綠地面積,提高綠化水平。

  第三條 城市中的樹木,實行誰種、誰管、誰收益的原則。綠化專業(yè)隊伍和群眾義務勞動種植的樹木,樹權歸國家所有;各單位種植的樹木,樹權歸單位所有;在私人宅院或房屋管理單位規(guī)定的地點,個人種植的樹木,樹權歸個人所有。

  保護綠化,人人有責。城市中所有樹木,不論樹權歸屬,未經(jīng)城市建設或園林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砍伐。

  第四條 城市園林綠地分類如下:

  一、公共綠地:即公園、動物園、植物園、街道廣場綠地、防護綠地等;

  二、專用綠地:即機關、部隊、團體、學校、工礦及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居住區(qū)的綠地;

  三、園林綠化生產用地:即苗圃、花圃、果園等;

  四、風景區(qū)、森林公園。

  第五條 城市中的公用綠地和綠化生產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占用,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城市規(guī)劃確定的公共綠地和綠化生產用地,不得改作它用。

  確因建設需要,必須使用公共綠地或專業(yè)苗圃地時,須經(jīng)城市建設或園林部門同意,按規(guī)定手續(xù)上報批準,并補償同等面積的土地和重新建設的費用。

  第六條 在批準征用或撥用土地時,應明確規(guī)定專用綠地的面積。各單位的專用綠地,不得自行改作它用。

  第七條 綠化用地,在城市新建區(qū),一般不少于總用地的百分之三十;在舊城改造區(qū),一般不少于總用地的百分之二十五。尚未達到上述指標的城市,應逐步增加綠地面積。

  第八條 古樹、名木是國家的珍貴財富,必須嚴加保護。要調查立檔,作出標記,由所在單位指定專人養(yǎng)護、管理,嚴禁破壞和砍伐。

  第九條 城市綠化的分工:

  公園、道路、廣場、濱河綠地、防護林帶等的綠化,由城市建設或園林部門負責。

  機關、部隊、團體、學校、工礦及其他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的綠化,由本單位負責。居住區(qū)的綠化,由房屋管理單位或當?shù)鼐用窠M織負責。

  公路、鐵路和江河堤岸沿線的綠化,由各主管單位負責。

  第十條 城市中各項建設工程施工時,對公共綠地的樹木、花草,應嚴加保護。確需砍伐、移植、剪枝和截根時,必須經(jīng)城市建設或園林部門同意,由綠化專業(yè)隊伍處理,并按規(guī)定交納費用。

  第十一條 對城市綠化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保護綠化有較大貢獻的個人,由當?shù)厝嗣裾o予表揚或獎勵。

  第十二條 對破壞城市綠化的單位或個人,應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賠償損失、經(jīng)濟制裁、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城市中所有機關、部隊、團體、學校、工礦及其他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十四條 本條例也適用于縣城和縣屬鎮(zhèn)。

  第十五條 各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jù)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tracy
延伸閱讀:城市綠化 保護 條例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wǎng)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