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性法規(guī) > 正文

泰州市建設項目配套綠地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法

2004-11-06 14:47    【  【打印】【我要糾錯】

泰政辦發(fā)[2004]183號

  第一條  為促進城市綠化事業(yè)的發(fā)展,改善城市生態(tài)質量,美化市容環(huán)境,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建設部《城市綠化規(guī)劃指標的規(guī)定》、《江蘇省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包括市政建設項目)按本辦法規(guī)定同步配套綠化建設。

  第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實施綠化建設。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和住宅區(qū)開發(fā)項目,其基本建設投資中應當包括配套綠化建設的投資。

  第四條  市、縣(市)建設(園林)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城市建設項目配套綠地建設的管理。

  第五條  建設項目綠化用地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為:綠地率=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各類新建的居住區(qū)綠地率不小于30%.居住區(qū)內綠地,應包括公共綠地、宅旁綠地、配套公建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其中包括了滿足當地植樹綠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地下建筑的屋頂綠地。

  工業(yè)、商業(yè)、金融、倉儲、交通樞紐、市政公用設施等單位,綠地率不小于20%.對環(huán)境有大氣、噪音污染的廠礦單位,綠地率不小于30%.

  機關團體、文化娛樂、體育、醫(yī)療衛(wèi)生、教育、科研設計、部隊等單位,綠地率不小于35%.

  屬于舊城改建的上述項目,綠地率可以降低五個百分點。

  居住區(qū)內的公共綠地面積指標:

  (一)組團不小于0.5平方米/人;小區(qū)(含組團)不小于1.0平方米/人;居住區(qū)(含小區(qū)與組團)不小于1.5平方米/人,舊城區(qū)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應指標的70%.

 。ǘ┚幼⌒^(qū)內每塊公共綠地面積應不小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綠地面積在規(guī)定的建筑日照間距范圍之外。公共綠地內的綠化面積(含水面)不小于70%.

  第六條  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時,必須有建設(園林)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部門參加審查。建設單位應根據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和規(guī)劃設計方案以及城市綠化管理有關規(guī)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綠化設計單位設計。

  第七條  因地塊條件等特殊情況不能就地配套綠化達標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補償重建綠地所需的費用。

  第八條  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綠化施工企業(yè)承擔。

  第九條  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或者城市公共綠地、住宅區(qū)綠地、風景林地和干道綠地的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由建設(園林)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

  第十條  綠化工程應不遲于主體工程建成后的第一個綠化季節(jié)完成。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配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有關報告報請建設(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綠化工程驗收備案合格的,發(fā)放“綠化工程驗收合格證”;不合格的,由市建設(園林)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一條  住宅區(qū)綠地和單位附屬綠地的調整充實、養(yǎng)護管理,應接受市、縣(市)建設(園林)行政主管部門技術業(yè)務指導。

  第十二條  規(guī)劃、國土、水利、市容等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嚴格把關,確保建設項目配套綠地的落實。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應追究相關部門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延伸閱讀: 泰州市 建設 配套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