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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汶川地震災后農房恢復重建技術導則(試行)》的通知

2008-06-25 18:51    【  【打印】【我要糾錯】

建村函[2008]175號

四川省、甘肅省、陜西省建設廳:

  為指導汶川地震災區(qū)建設安全、經(jīng)濟、實用、易施工的農房,我部編制了《汶川地震災后農房恢復重建技術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

  災區(q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村恢復重建專家組要認真學習掌握《導則》,著力做好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使農村建筑工匠盡快掌握和運用《導則》。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要以《導則》為基本要求,指導和監(jiān)督農房建設質量。

  在執(zhí)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盡快反饋給我部。

  聯(lián)系人:部村鎮(zhèn)建設辦公室 牛大剛 盛宏偉

  電 話:010-58933318

  傳 真:010-58933123

  郵 箱:niudg@mail.cin.gov.cn

  附件:汶川地震災后農房恢復重建技術導則(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下載:

  1. 汶川地震災后農房恢復重建技術導則(試行).doc

  2. 汶川地震災后農房恢復重建技術導則(試行).pdf

延伸閱讀:地震 農房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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