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與計量(土建)指導:竣工決算審計質量控制“六要”
一、要抓好項目周圍環(huán)境的監(jiān)測與調控
項目審計開始前,分管審計業(yè)務的領導首先要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建設項目基本概況,特別是掌握好與項目有關的環(huán)境情況,包括項目建設單位管理人員、設計人員、監(jiān)理質檢人員、施工承包商等相關情況,理清他們相互之間的關系,以及他們與審計部門擬派審計組成員之間的關系。特別是縣級建設項目,由于地域范圍狹小,有限的施工企業(yè)、監(jiān)管部門經常相互配合工作,專業(yè)人員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這些關系的存在有可能影響到審計資料、審計證據的真實性,更有可能影響到一線審計人員的具體業(yè)務操作。因而,審計主管領導要分析環(huán)境因素可能對審計業(yè)務質量造成的影響,合理編配,選好主審。在這一關鍵控制點中,各專業(yè)(土建、裝飾、安裝、市政、交通等)主審人員的指任要體現(xiàn)不確定性,審計工作的調度要符合嚴密組織性,力戒由一人長期擔任項目主審。在審計組進審時,凡是與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相關單位有利害關系的審計人員,一律實行審計回避,不得參與入圍,這是保證審計客觀公正的前提。
二、要搞好審計組智力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
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涉及面廣,適用法規(guī)多,工作量大而繁雜。所以,在組成審計組時,應綜合考察被審單位基本情況,審計任務繁簡程序,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特長、工作能力,尤其是要考慮審計人員的綜合適應能力,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審計人員數量要與審計任務大小、完成時間長短相適應。二是審計組人員結構與所審項目和專業(yè)特點相適應,要綜合現(xiàn)有人員實際,揚長避短,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好每一個審計人員自身的特點。如,土建工程決算審計一般比其他單位工程的任務量要大,可分別安排兩名熟悉土建預決算的審計人員按“建施”和“結施”兩部分分別計算各自分項工程。而水、暖、電安裝工程則每專業(yè)安排一名業(yè)務較熟練的人員任主審并兼另一個安裝專業(yè)的助審,另一安裝專業(yè)的主審又可兼任這一專業(yè)的助審。這樣,既能夠充分發(fā)揮審計人員特長,又起到審計組內部的制約與監(jiān)督作用。三是重點選拔審計組長或主審。審計組長或主審應具有駕馭整體項目審計的工作能力,除應具有豐富的專業(yè)知識、實踐經驗和較高的政策水平外,還應具有較高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能夠充分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在具體工作實施中,審計組長或主審要站在審計戰(zhàn)略的高度,制訂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對組員實施全程化管理,實現(xiàn)“1+1>2”的團隊協(xié)作效應,即組員之間相互取長補短,避免因知識、技能水平偏差,工作經驗不足而帶來的審計風險。
三、要發(fā)揮主審在審計過程中的主導作用
建設項目審計,要求項目主審精通基建工程審計業(yè)務,熟悉有關法律、法規(guī)、定額、組價原則和程序。在對建設單位報送的工程決算匯總表、施工圖紙、現(xiàn)場鑒證、合同、單位工程決算書、工程量計算書、設計變更、各分部和總體驗收資料、基建財務收支、項目報建手續(xù)、施工企業(yè)資質、取費級別等進行認真審查的基礎上確定審計重點和工作切入點。一般情況下,工程主審應以審查甲乙雙方共同編報的工程造價真實、合規(guī)為目標,以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相關費用(包括現(xiàn)場管理費、臨時設施費、企業(yè)管理費、勞保費、定額編制測定費、計劃利潤、稅金)的計取和材料價格核定為主要內容,實現(xiàn)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質量控制。并將審計結果向甲乙雙方公開核對,做到100%透明。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和費用計取實行主審終身負責制,貫徹誰計算誰負責原則。材料價格確定實行主審參與調查、主審編制定價表,并與審計組長和主管領導共同確定制度,同時還要負責同甲乙雙方核對正誤,匯總計算工程總價。
四、要將一線勘察貫穿項目審計全過程
送達與就地審計是建設項目審計所采用的常用方式。雖然送達審計具有可以減少作業(y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審計人員廉潔自律的優(yōu)勢,但也存在工程現(xiàn)場、工程變更狀況、材料使用情況不能及時檢查、對照,易給正確計算審計結果造成困難的弊端。因此,審計組堅持一線審計工作法顯得尤為重要。在實際勘察中,審計組要做到“五查”:一是查竣工項目是否按原設計圖紙施工,有無未施工項目、未完成工程量。二是查實際變更是否與變更鑒證相符。三是查實際施工、工程做法是否與設計相符,有無偷工減料、低檔替代現(xiàn)象。四是查變更工程量增減情況,看有無虛報、多報情況。五是查實際使用建設、安裝材料規(guī)格、品質、等級情況,為決算定價打好基礎。在現(xiàn)場勘察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審計人員均應同時參加,審計人員最少參加二人以上,勘察記錄要由甲、乙雙方和審計人員三方簽字認可,并整理歸檔。
五、要逐步完善市場價格調查機制
竣工決算中的建筑、安裝工程材料及設備價格是直接影響建設項目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在當前我國市場經濟尚不十分完善的今天,建筑安裝材料質量技術標準存在著較大的差別,加之部分施工隊伍受利益驅動作弊行為較多,給審計工作帶來很大難度。因而,審計中要特別注意對材料價格的審查。一是建立建筑安裝工程材料價格調查信息網絡,審計機關可通過互聯(lián)網、當地主要經營商(物資、建材、金屬、木材、五金、電器、水暖配件供銷機構)建立價格調查網絡,定期調查,認真登記臺賬。二是審查施工企業(yè)材料成本賬。三是調查了解建設單位當時市場考察情況。四是直接到供應廠(商)調查取證。在做好上述調查核實的基礎上,通過主審、審計組長、主管領導共同討論,才能確定最終決算價格。
六、要嚴把審計結果控制關
狹義的審計程序一般指從制發(fā)通知書到出具并送達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書為止的審計全過程。廣義的審計程序一般指開展審計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審計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后續(xù)審計階段。整個過程中,審計終結和報告階段的控制尤為重要。因為整體審計過程及前期全部工作都要通過審計工作底稿和結論性文書來體現(xiàn),最終進入檔案、載入史冊。對此,在完善前期各項程序的基礎上,還要把“三關”:一是要嚴格審計工作底稿分級復核制度。主審在工程量計算、套取定額、計取費用、審查建設單位基建財務收支之后,要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經甲乙雙方及項目相關單位公開核對,加蓋工程造價專業(yè)資格證章后,交審計組長進行復核;復核機構或專職復核人員在審計報告審定前,再對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進行復核。二是審計組就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相關單位提出的有異議的審計證據進行核實,對確實錯誤或偏差的要重新取證。三是審計組在審計報告復核后,再提交審計機關。復核機構或復核人員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應通知審計組予以補充取證。各項底稿和結論性文書復審完結后要經復核人員簽字后反饋給主審,主審再對復核中存在的問題作重新核實。復核是審計結果控制的核心,只有加強審計結果控制,才能達到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當然,對審計結果的重點控制,并不意味著輕視其他環(huán)節(jié)控制,如嚴格執(zhí)行《國家審計基本準則》中規(guī)定的資料承諾制度、聽證制度、執(zhí)法過錯追糾制度等,這些制度也都能起到防范審計風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