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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建建設工程知識點:適當運用不平衡報價法

2015-02-11 10:23  來源:來源于網絡  字體:  打印

不平衡報價法也叫前重后輕法。不平衡報價是指一個工程項目的投標報價,在總價基本確定后,調整內部各個項目的報價,以期既不提高總價從而影響中標,又能在結算時得到更理想的經濟效益。一般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考慮采用不平衡報價法。

1.能夠早日結賬收款的項目(如開辦費、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等)可以報得高一些,以利資金周轉,后期工程項目(如機電設備安裝工程,裝飾工程等)可適當降低。

2.經過工程量核算,預計今后工程量會增加的項百,單價適當提高,這樣在最終結算時可獲得超額利潤,而將工程量可能減少的項目單價降低,工程結算時損失不大。

但是上述1、2兩點要統(tǒng)籌考慮,針對工程量有錯誤的早期工程,如果不可能完成工程量表中的數(shù)量,則不能盲目抬高報價,要具體分析后再確定。

3.設計圖紙不明確,估計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單價,而工程內容說明不清的,則可降低一些單價。

但是不平衡報價一定要建立在對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細核對分析的基礎上,特別是對報低單價的項目,如工程量執(zhí)行時增多將造成承包商的重大損失。另外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內,以免引起業(yè)主反對,甚至導致廢標。如果不注意這一點,有時業(yè)主會挑選出報價過高的項目,要求投標者進行單價分析,而圍繞單價分析中過高的內容進行壓價,以致承包商得不償失。

責任編輯: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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