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4 18:0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師考試學習:亦是亦非的案例4.4
招標師考試《案例分析》教材中的案例4.4,本身應該是一個不錯的例子。
它介紹的是某縣利用財政資金,打算購買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一批電腦,其金額超過了規(guī)定的標準。地區(qū)財政部門批準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在指定媒體上發(fā)布了資格預審公告;屆時有14家供應商提交了資格證明文件。
該采購人經過組織審查,有12家供應商資格符合要求;通過領導班子舉手表決,確定了8家供應商為正式的投標人,并向其發(fā)出了投標邀請書。
這種做法對不對?
教材引用財政部18號令的第15條規(guī)定,告訴大家:舉手表決的做法是錯的;正確的做法是要在指定媒體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組織預審,然后從評審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方式選擇3家供應商為投標人。
筆者以為,作為考試的輔導用書,上述參考答案已經很完滿的準確的回答了問題。
但是,作為招標采購的從業(yè)人員,不能不思考實踐中的問題:
第一,如何理解和運用《招標投標法》與《政府采購法》?
《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
第十條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zhí)囟ǖ姆ㄈ嘶蛘咂渌M織投標。
《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
第四條 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
那么,政府采購不屬于工程的,適用不適用《招標投標法》?
顯然,采購電腦等設備,適用的是財政部18號令。它對于邀請招標的規(guī)定,不同于《招標投標法》,也不同于國際慣例,是一種“中國特色”的規(guī)定。采集者退散
從業(yè)人員頭腦里必須要有一個意識:分析具體問題,必須先要弄清前提:究竟屬于法定的招標投標,還是屬于政府采購?然后,就可以得知,不同的部門,有著不同的具體規(guī)定。
第二,招標采購從業(yè)人員做類似項目時,必須考慮到市場實際。在一個縣城,到底參與投標的,是哪些供應商和制造商?
以筆者知道的不完全信息來看,國內計算機市場情況,主要的制造商是:聯(lián)想;方正;海爾;戴爾;惠普;明基;三星;索尼;東芝以及神州等等。真正涉及到招標辦公用的計算機,參與的可能不超過5-6家。
14家供應商,可能不少是“代理”。
所以,實際上有多少真正的制造商參與競爭,但看上述數(shù)字是不清楚的。
如果,隨機抽取的供應商,實際上只是一個兩個制造商的不同代理,那么,那種邀請招標,還有多大的競爭?還有多大的意義?目前,有的政府采購人員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
筆者以為,采購人和招標代理的從業(yè)人員,真正應該關心的是:你的招標,能否引起真正的競爭,從而取得良好的效果?
不應該“為招標而招標”;“為領導,為政令而招標”。
要想做到那一點,任重而道遠啊。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