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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4 09:0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川建房發(fā)[2008]263號
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市房管局(處),各擴權試點縣(市)規(guī)建局、房管局:
現(xiàn)將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貫徹實施〈房屋登記辦法〉的通知》(建辦住房函[2008]249號)轉發(fā)你們,根據(jù)我省"5.12"汶川大地震房屋受損地區(qū)反映的一些實際情況,提出以下意見,請你們一并貫徹執(zhí)行。執(zhí)行中有關問題隨時報告當?shù)卣褪〗ㄔO廳。
一、關于房屋注銷登記
。ㄒ唬┮蜚氪ǖ卣鹪斐煞课轀缡У模课莸怯洐C構要依法認真做好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原則上應按《房屋登記辦法》的規(guī)定由房屋所有權人申請。所有權人未申請或無法申請的,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包括抗震救災指揮部或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主管部門)和專業(yè)人員對滅失的房屋進行認定、核實登記造冊,并經公告無異議后,作出注銷決定。房屋登記機構根據(jù)政府的注銷決定,辦理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完成后,原房屋所有權證要收回或公告作廢。
。ǘ┓课轀缡е碌牡盅簷嘧N登記。汶川地震造成抵押房屋滅失,其房屋所有權已注銷的,按照《房屋登記辦法》的規(guī)定和銀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由抵押權人申請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
二、汶川地震前已經受理但尚未辦結的登記應視以下具體情況決定能否繼續(xù)辦理
。ㄒ唬┿氪ǖ卣鹎耙呀浭芾淼某跏嫉怯洝7课莸怯洐C構應實地查看,確認申請登記房屋是否存在,申請人應當補充提交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后,房屋登記機構按照《房屋登記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辦理。
(二)汶川地震前已經受理的轉移、抵押登記。當事人應當補充提交是否繼續(xù)辦理相應登記的相關材料,當事人愿意繼續(xù)辦理的,房屋登記機構應按照《房屋登記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辦理登記。同時,對因房屋瑕疵引起的責任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汶川地震后受理的初始、轉移、抵押登記?蓞⒄找陨蠗l款執(zhí)行。
三、各地在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房屋登記辦法》實施后辦理登記的房屋,應當建立房屋登記簿。紙介質《房屋登記簿》參考式樣已由中國城鎮(zhèn)房地產產權產籍委員會發(fā)布。各房屋登記機構可在四川房地產網站(www.scfdc.cn)查閱參考。
附件:1、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貫徹實施《房屋登記辦法》的通知
2、《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
四川省建設廳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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